
2024年3月8日,广东佛山26岁女子陈某某欲离婚,丈夫杨某东开车撞击、捅刺致其死亡 。精神鉴定书显示,杨某东作案期间抑郁症发作,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
2025年2月,此案一审在东莞中院开庭审理。东莞中院认为,杨某东的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论罪应处极刑,但考虑到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所引发,杨某东在案发时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不必立即执行。7月30日,东莞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杨某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民事赔偿陈某某家属73382元 。8月23日,被害人代理律师表示,已申请刑事抗诉,同时申请刑事附带民事上诉 。9月5日,记者从受害者家属陈先生处获悉,他女儿被丈夫杀害案已提出刑事附带民事上诉 。
2025年9月8日上午,据被害人家属处消息,因不服一审判决,杨某东已决定上诉 。2026年6月1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某东上诉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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