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异地同行取款是不扣手续费的。
根据《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第一条 取消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各商业银行通过异地本行柜台(含ATM)为本行个人客户办理取现业务实行免费(不含信用卡取现)。
第二条 暂停收取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6项收费。

扩展资料: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持卡人在ATM机跨行取款的费用由其本人承担,并执行如下收费标准:
(一)持卡人在其领卡城市之内取款,每笔收费不得超过2元人民币;
(二)持卡人在其领卡城市以外取款,每笔收费不得低于8元人民币。 从ATM机跨行取款所得的手续费,按机具所有行70%,信息交换中心30%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代理境外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当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其手续费标准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4%。 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签订信用卡代理收单协议,其分润比率按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分别占商户所交手续费的37.5%和62.5%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发改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