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令是指负责指挥所属军队的长官,一般是师级以上的编制才称司令,如军区司令、集团军司令、空军司令、纵队司令和方面军司令以及警备区和军分区司令等。担任司令的军衔视所属部队的规模而有所不同,但至少是上校以上。 根据国防部下发的《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表》,军官编制军衔基本上是以一职一衔和一职二衔规定的。如: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长、军兵种司令员、军兵种政委授予上将至大将军衔;国防部副部长、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总后勤部副部长,沈阳、北京、南京、济南、广州、武汉军区司令员、政委,军兵种副职,军事、政治学院副职,兵团司令员、政委授予上将至中将军衔。 自从八十年代中后期,也就是百万大裁军之后组建了合成化的集团军,每个集团军由若干师、旅组成。军长,并不是司令员,我军还保留有兵团的时候,兵团的军事主官还成为司令员,但是裁军之后早已经没有兵团建制了,所以司令员对应的单位应该是军区、大军区、各军兵种总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