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entralized Drinking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Zone)是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需特殊保护的水域和陆域,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规,保护区的划定、调整需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
河南省于2025年10月划定桐柏县淮河金庄水源保护区,调整新乡市韩董庄镇地下水井群范围,并取消桐柏县淮河段庄自来水厂地下水井群等9处地下水井群保护区 。河北省同年调整香河县城区保护区范围,取消青龙县八一水库保护区 。山西省对吕梁市方山县等12个水源地进行划分和撤销 。保护区需设立地理界标、隔离防护设施,并开展水质监测及应急演练 。供水人口超千人的农村水源地适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 338-2018》,并参照乡镇水源保护指导意见实施 。截至2026年初,长江经济带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以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立标已基本完成,沿江有关省份全部签订跨省流域联防联控协议,江浙沪地区建立了跨界水体巡河、管护、监测、治理、执法“五个联合”工作机制 。甘肃省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14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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