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号)是国务院总理李鹏于1988年6月25日签发的命令。
第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是为为鼓励、引导私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障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监督管理,繁荣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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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号)是国务院总理李鹏于1988年6月25日签发的命令。
第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是为为鼓励、引导私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障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监督管理,繁荣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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