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6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在香港签署《粤港澳应急管理合作暨大湾区应急救援行动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以构建政府主导、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行动为核心的应急合作体系为目标,重点强化三地应对事故灾难及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协同能力。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区域,面临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及跨境事故风险,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区域应急管理合作进入新阶段 。
协议明确将制定覆盖大湾区城市的《粤港澳大湾区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建立技术交流、资源共享和应急动员协调三大机制。方案特别规定当发生跨区域三级以上突发事件时,可立即启动“一小时响应圈”机制 。根据规划,三方将在2024年内成立粤港澳应急管理合作对接专班并召开首次会议,推动区域应急管理协同机制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各参与方需在2024年第三季度前完成属地应急预案的衔接性修订,并于2024年底前完成三地应急通讯系统的频率兼容改造 。协议特别规定自2024年起每年6月14日作为“大湾区应急管理日”开展公众防灾教育活动 。
基于该框架协议,2026年7月29日,珠海市应急管理局、澳门警察总局及广东省横琴办代表三方签署了《琴珠澳应急管理实施方案》,该方案重点包括应急信息共享、应急人才培训交流、平台互联互通、协同应对区域突发事件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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