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丝,生前系湖南省祁阳县第四中学初三69班学生。2015年11月26日在校期间突发意外身亡 。
2015年11月26日下午体育课间,刘丝参与班级慢跑约150米后突然倒地失去意识,同学将其送至校医务室时已无自主呼吸和脉搏 。校医实施心肺复苏后转送黎家坪镇卫生院抢救,当日17时54分宣告死亡 。法医排除他杀及外伤致死可能,家属拒绝尸检 。据同学证言,刘丝跑步前曾因月经腹痛但未向教师请假 。事件引发家属与校方纠纷,家属索赔28万元并要求追责,校方主张人道主义赔偿9万元,司法所建议按湖南省标准赔偿22万元 。体育教师称已提前告知可请假,校方否认存在监管失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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