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纪律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方向、立场、言论、行为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维护党的政治路线、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的纪律。其本质要求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将严明政治纪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201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一章规定了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力的处分条款,2018年修订时将相关条款调整至政治纪律章节。2023年修订版进一步详细规定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措施,包括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发表或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不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等。2023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完善主体责任相关规定,明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党员具体责任。
该纪律概念最早可追溯至1927年党的五大首次明确提出,将其作为维护党内统一的核心原则 。党章和历次党内法规修订均对政治纪律作出具体规范,其中2018年修订首次系统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属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纪律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必须摆在管党治党首位,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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