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是兰州大学为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制定的校级制度,最初发布于2007年。该办法依据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将经费分为纵向(政府拨款)和横向(社会合作)两类,实行"一级核算,二级管理"财务体制,明确项目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主体,涵盖预算编制、支出审批、固定资产管理等全流程监管要求 。
该办法历经多次修订:2016年版本调整了间接费用分配标准;2021年修订落实"放管服"政策,扩大包干制范围、简化预算调剂流程、放宽横向经费使用限制 ;2024年最新修订重点完善结余经费管理,纵向项目结余资金留用期定为3年,期满按8:1:1比例分配,并制定离校/去世等特殊情形处理方案 。历次修订均遵循国家科研管理政策调整,体现规范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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