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是中国首部关税专门法律,2024年4月26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该法旨在规范关税征收缴纳,维护进出口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共设七章七十二条,涵盖税目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内容 。法律规定关税纳税人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境物品携带人或收件人,明确采用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方式计算应纳税额,并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暂定税率等税率类型。税收优惠涵盖免征减征情形及保税货物、暂时进出境货物等特殊情形关税处理,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优惠政策 。立法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关税政策上升为法律,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增设货物放行与税额确定分离模式、跨境电商扣缴义务人条款,延长退税申请期限至3年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依据本法定期编纂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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