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山西省为城乡居民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前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分别于2009年和2011年启动,基本险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2年,制度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区)全覆盖。2014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实现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统一。 到2025年,制度实现“全省通办”。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保,参保登记可实现线上线下双通道办理。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待遇。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高龄基础养老金组成,目前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56元。 从2026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 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或在缴费期间死亡且满足特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其遗属可申领,补助标准按死亡时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12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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