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天丝集团以“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华彬集团旗下多家工厂、销售公司乃至经销商告上法庭,双方由此展开商标案的拉锯战。按照中国红牛的说法,中泰双方开始合作时,不仅达成了“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其他方在获得书面许可或同意前均不得销售”的规定,严彬与许书标签订的更是一份《50年协议书》。
2020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泰国天丝为红牛系列商标的所有者。不过华彬集团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并不认同,其表示将进一步审慎研判,通过一切可能之法律救济途径,包括申请再审及提请抗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后,“红牛”商标的授权是20年还是50年,成为华彬与天丝继续缠斗的焦点。2025年2月8日,华彬集团通过“红牛”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一审法院未中止审理存在程序错误为由,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法院2022年12月19日做出的确认《50年协议书》第一条有效的判决并裁定发回重审。对此,中国红牛方面在声明中表示,深圳中院裁定书已经明确认定了《50年协议书》签约事实,即已认定《50年协议书》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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