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家语委修订印发的文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家语委修订印发的文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是为有效保障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保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依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制定的规程 。2023年1月13日,国家语委修订印发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03年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和2008年印发的《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操作规程(试行)》 。

该规程共分测试工作的统筹管理、测试站点、考场设置等12章43条,明确全国测试工作由国家测试机构统筹组织实施和质量监管,测试站点不得设立在社会培训机构等营利性机构,考场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方式并取消备测环节 。修订后的规程要求省级测试机构提前公布测试计划,成绩认定时限缩短至30个工作日,并增设数据档案管理和违规处理专章 。

本次修订整合了2003年人工测试规程和2008年计算机辅助测试规程,适应教育部令第51号的要求,强化计算机辅助测试方式的主体地位。修订过程中通过两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专家意见征集,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等文件形成配套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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