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城人民电影院是位于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环南社区人民路10号的一座近现代建筑,为江门市文物保护单位 。该建筑于中华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由旅美乡亲李星衢等人合资兴建,楼高四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 。
建筑原名为“太平戏院”,解放后改名为“人民电影院”,现出租给人民大药房使用 。2002年7月17日,其被公布为江门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类别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该电影院亦被列入《台山市台城西宁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的保护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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