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同业公会

中国保险同业公会

保险同业公会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它以推动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加强行业自律和会员之间的协调发展为宗旨。公会的各项业务活动遵循自愿、平等、公益的原则。5月15日,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与上海市工商联金融服务商会签署“普惠保险服务小微及个体经济合作意向”,并组织七家保险公司联合推出“上海小微普惠保险” 。其工作范围是保险自律管理、保险经营协调和保险政府培训,以及接受保险监管机关委托进行的各项具体管理工作。

中国最早的类似组织是1907年由朱葆三发起成立的华商火险会 。清末以英国保险商为核心的洋商在上海建立了中国最早的保险同业公会——上海洋商保险公会 。华商火险会后于1917年改名为华商水火公会,1928年11月改为上海保险同业公会,1931年10月根据《工商同业会法》改名为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由于当时上海是中国保险业的中心,大多数保险公司总部设在上海,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实际上成为具有全国地位的中国民族保险的同业公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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