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雨明

宋雨明

宋雨明,男,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原信息技术教师,曾在2022年岳麓区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竞赛中获三等奖 。

2023年9月6日,宋雨明在该校课后服务期间,因制止学生喧闹将半截三角尺掷向学生,致前座学生刘某辰额部重伤并构成九级伤残 。事发后,宋雨明被停职并刑事拘留 。2024年11月,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驳回民事赔偿请求 。2024年12月,其母郭女士向检察院提起的抗诉申请被驳回,宋雨明随即提起上诉。

2025年4月,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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