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考“3+3”模式是中国高考综合改革中的考试科目设置方案,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成绩(每门满分150分)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自选科目成绩(每门满分100分)组成,总分为750分,具有文理不分科的特点。
该模式要求考生根据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等级考试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转换后计入总成绩),与必考科目共同构成录取依据。其核心是赋予学生更多选择权 。
该模式源于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海、浙江作为首批试点于2014年启动。截至2016年,全国共有16个省份公布改革方案,北京、海南等省份于2017年启动改革,安徽、江苏等地明确自2018年新入学高中生开始实施,安徽省于2021年高考正式采用新方案 。山东省2025年继续实施"3+3"模式。上海明确2026年高考选考科目考试定于5月上旬进行,限定每位考生最多报考3门科目,成绩按五等11级呈现 。按照规划,2020年全国基本建立新高考制度并全面实施。
截止2026年,实施“3+3”的省市为上海、浙江、北京、海南、天津和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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