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是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办法。2023年7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公布修订版本,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16年第42号令。 办法包括总则、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共50条。修订后强化粮食经营者主体责任,明确禁止多扣水杂、压级压价、以陈顶新等行为,要求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新规完善粮食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管理,覆盖收购入库、储存、运输、销售出库及运输全过程,并细化县级以上监管部门与检验机构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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