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3胶南轮奸案

9·13胶南轮奸案

9·13胶南轮奸案是1997年9月13日发生于山东胶南市(现青岛黄岛区)的一起刑事案件。封桂友、石友祖等五人被指在204国道附近劫持并轮奸一名19岁女子,最终三人被判15年有期徒刑,两人分别获刑7年、3年。

案发后封桂友等三人持续上诉,1999年青岛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本案因未对被害人内裤精斑进行DNA鉴定,仅采用ABO血型检测引发争议,法医指出该检测结果不能作为定案证据。2025年黄岛区法院协调公安机关重新采血化验,2026年1月山东省高院指令青岛中院再审此案。申诉人主张存在刑讯逼供及无作案时间,部分证人证言未入卷,原审证据链存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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