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是中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基本方针。该方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提出 ,并被2025年颁布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法规形式确立 。
该方针是在原有“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八字方针基础上扩充而来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自1965年起长期作为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使用,并于1988年首次写入《森林防火条例》 。新形势下的方针新增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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